白,挡不住的好颜色。
她眼神渐渐凌厉,慢声细语道:“再等几日,若是找不到令宜……就为你们换一个新的三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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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头的庄云馥可不知道这边的阴谋诡计,她拎着食盒兴冲冲回房,面包早就听见动静,在里面喵喵叫。
“慢点吃,哎哟喂,没人跟你抢。”庄云馥刚打开食盒,小奶猫就扑了上去。
桌上有一份牛乳,她特意没动,装了回来。
面包太小,整只猫还没碗大,舔得忘情的时候差点掉进去。
当时她买猫的时候,老板倾情力荐,说这孩子性格乖巧偶尔活泼,很好养活,有眼缘还能半价出售。她当即拍板定下。带回来养了几天老板才坦白,大部分时候性格乖巧是因为智障,偶尔活泼是指吃饭的时候,好养活是因为吃嘛嘛香。
别看它年纪小小,饭量可大了。平时呆呆的,一到饭点就狂野,吃得肚皮溜圆还不够,看人吃点什么也想尝尝。
庄云馥一边护着猫不让它掉进去,一边心疼叹气。
来古代这些日子,不仅苦了自己,更苦了它。
什么宅斗政斗的,真没功夫闹了,那能有吃饭重要吗?
喂饱了小猫,庄云馥拿出半夜写的信,思索许久,还是决定寄出去。
收信人是女主崔令宜。
春寒渐深,下起小雨,街上行人摊贩仓皇躲避,马车滚滚而过,泥浆溅在衣衫褴褛的乞丐脸上,后者却急着争抢掉落在泥泞里的半块干粮。
燕雀略过眼底黎民众生相,飞越低矮陋室,去往高门府邸。它远去的轨迹仿佛将这座皇城划分为两重天地。
庄云馥坐在遮风挡雨的屋子里,看着湿淋淋的燕雀落在檐下筑巢。小猫吃饱了,缩在她怀里,暖烘烘地睡着觉。
一人一猫能吃饱穿暖,在此世已殊为不易。于是便不能不想起,那天崔令宜望向高墙之外的眼睛。
她没多大本事,自然不会逞能,非要当救世主。
但做人讲究投桃报李,问心无愧。
如果燕子要逃离高墙,那就愿她飞得再远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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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都的这场雨下了足有半日。
天空放晴,燕雀再次南飞,中途落在最繁盛的鼎福酒肆歇脚,顺便偷听屋内的私语。
“阿芸,这些金银你拿去,留在玉都也罢,去寻你兄长过活也好,总归能留着傍身。”二楼上房,一个面容清秀的小郎君将随身包袱递给面前的女孩。
女孩十三四岁的年纪,此时眼泪婆娑,紧抓着小郎君的手不放:“我走了,娘子您怎么办?谁来照顾您。阿芸这条命是您捡回来的,逃出府的时候不是说好了吗?您去哪,我就去哪。您别丢下我!”
作男子打扮的“小郎君”正是崔府苦寻的三娘子,她轻叹了口气,微笑道:“这段时日,家里定会派人寻我,我们二人一起走,目标太大。待避过风头,我们再汇合岂不相宜?”
女孩是崔令宜的贴身侍婢,年岁小耳根轻,虽心下有疑,可经过三娘子温言软语的劝哄,到底是听话地拿着包袱走了。临到出门仍垂泪叮嘱:“说好了,您一定要来寻我啊。”
“嗯。”
崔令宜目送女孩离开出门,唇边微笑渐渐消失。
又撒谎了。
第一次撒谎,是逃出府那天。她骗阿芸说去上香,带着人出门,之后辗转躲藏,避开崔府的追兵,容身于最显眼的酒肆里。
阿芸不问缘由,崔令宜自然也不会说,若不带着她走,届时东窗事发,母亲必不会留阿芸性命——这么多年,她很明白,母亲最擅长敲骨折翼。不声不响,不气不怒,只肖抓住她珍视的人或物,她便会乖乖听话。
至于第二次撒谎,大概也是最后一次了。
崔令宜回到房间,没有理会空空如也的行囊,径直坐在窗边煮茶。
茶滚水沸,香气袅袅。
纤长细瘦的指节拎起壶柄,为自己斟了一盏。
雨后空气宜人,自窗边望去,恰好看见阿芸的背影消失在街角。卖胡饼的摊贩扯着嗓子吆喝,楼下雅客作诗清谈,对面客舍老板与人起龃龉……笑声、乐声绕梁不绝,争吵怒骂声混在一起,烟火交融,生机盎然。
崔令宜的眼睛,却似乎与这一切隔着千山万水的远。
自从有天梦中惊醒,她知道自己与这个世界都是虚幻的。父母亲情、高贵出身、恪守的规矩、磨平的性子、自以为是的牺牲与奉献,都是可笑的虚妄。
乃至于,唯一一次像样的叛逃,也是命中注定。
她试过了,即便提前逃婚,发生的事件也与梦中经历的一样。追兵会在哪里出现,崔家封锁了哪些要道……她提前知道这一切,于是明白,“命运”堵住所有路口,指引她走进唯一的窄巷。巷子的尽头,便是这座酒肆。
书里说,再过一个时辰,酉时初,崔府即将搜查到这间酒肆,那时男主元衡恰好抵达,这便是初遇。而她也只能追随这位天选之人,逃离玉都。
这是命运为她铺好的路,她见过这条路尽头的风景。
如此可怜可悲又可笑的一生,再走一遭,实在没趣。
崔令宜看了眼天色,时候尚早,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