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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章(1 / 2)

雷锋?

崔令宜来不及疑惑,她挣扎着起身走向庙外,借着天光再次细看这封没头没尾的信。

说是信,实则文字寥寥,大多是简笔画。

第一幅是宅院大门挂着“囍”字,一个流着泪的小人从里面逃出来,角落还蹲着一只青面獠牙的怪物,额头上写着“广”。

第二幅地点换成鼎福酒肆,流泪小人和一个猪头相遇,猪头上面写着“衡”。

第三幅是小人和猪头跑出城门,拥抱。旁边有文字批注:孽缘开端!

……

一幅幅看下去,旁人兴许觉得工笔滑稽,崔令宜的心脏却狂跳。

这些场景,几乎完全对应了她梦境里的剧情。

而画上的批注,都在告诉她,如果不规避,就是这样的下场。

青天白日,和煦的暖阳穿透殿宇洒在崔令宜身上,她无端地战栗起来。

她颤抖地抚摸着信帛,落款没有名字,而是一个清晰的小猫爪印。

“是她……”

从猜测到惊讶、再到答案浮现的那一刻,崔令宜没有丝毫怀疑,甚至有种“果然如此”的安心感。

“竟然真的是她……”

那位庄娘子大概不知道,她和她的小猫,是多么与众不同。

崔令宜见过许多狸奴,唯有那只尤其可怜可爱——金色的毛发蓬松,圆头圆脑,叫人一见倾心。

她也见过许多美丽的眼睛,唯有那双,是如此澄澈分明。

自从梦中醒来,崔令宜活得浑浑噩噩,与人相处都像隔着一层雾。只有那天遇见她,阳光短暂地穿透浓雾,叫人记忆犹新。

庄娘子唱着她听不懂的歌,把狸奴当成孩子,还为它取怪模怪样的名字。

庄娘子不会女红不会调香不会烹饪……说是识字,写的却又缺胳膊少腿。

所以崔令宜当然知道,她不是原书里一闪而过的“庄娘子”。

是孤魂野鬼也好,投胎转世也罢,都不重要。

崔令宜只是想,那样机灵爱笑、生机勃勃的女郎,无论在哪都可以很好地生活。而她也愿意在离开世界前,为对方略尽绵力。

崔令宜将信帛紧贴胸口,闭上眼。

一滴泪滑落,墨迹缓缓晕染。

所以,仅仅是举手之劳,便能换来如此坦诚的回报吗?

此前,她与周遭一切格格不入——一只窥探了天机的蝼蚁,肉身永远爬不出天堑,意识也无法回到原点,面对明知的虚无,她无法说服自己活下去。

而此刻……

有人冒着暴露的风险伸出触须,让她这只绝望的蝼蚁,找到了同类。

崔令宜无法形容此刻的感受。

微风拂过,她僵硬地走出庙宇,仰起头,重新体会阳光的温度。

这里是玉都的下三巷,与上三巷公侯勋贵云集不同,这里住着最底层的百姓。娼妓伶人匠工乞丐皆混迹于此,却也被日光一视同仁地照耀着。

不远处,有孩童追着一只毛绒绒的奶狗玩耍,笑声清脆。

破庙久无香火,杂草丛生,墙角一朵野花毅然地探出新芽。

……

那层隔绝声色的浓雾消失了,崔令宜睁开眼,似乎闻见空气里的青草香。

“女郎,你的鞋还没穿!外面冷!”霍守拙担心地追了出来。

“别管她,药也不吃,看封信就丢了魂,是存心想死,恐怕人家还嫌我们多管闲事。”霍思危面色不虞,从怀里掏出那枚玉珏扔了过去,“东西还你,我们两不相欠!”

说着他便大步离开,“霍守拙!走,出城!”

“霍少侠,留步!”崔令宜愣了一瞬,而后捡起玉珏追了上去,“可否……请您带我一起出城?”

霍思危顿住脚步:“你说什么?”

崔令宜深吸一口气,仰起头,扯开嘴角:“我说,我想好好活着。”

崔令宜的指尖摩挲着信上的爪印。

透过布帛,她仿佛看见了那一夜,庄云馥在烛火下写信时的踌躇。

如果只是提醒,有隐晦的画作足矣,那枚多余的小猫爪印,就像是对方犹豫再三,留下的伏笔。

也许是初遇的那一天,在她发现对方的异样时,庄娘子也察觉了她身上的死寂。

于是即便顾虑重重,还是压上了对人性的赌注,不愿错失某种可能性——希望她好好活着。

人之一念,眨眼便能分出千百条路,起心动念的那一刹那,谁也不知有怎样的结果。而源头的那颗心,是赤忱清晰、有情有义的。

她看见了庄云馥的那颗心,萍水相逢却希望她好。

她也看见了眼前的师兄弟,一个懵懂纯真,一个面冷心热。

既已试过死路,又有什么理由不去为自己争一条活路?即便命运会设下层出不穷的难关。

像是映证崔令宜所想,不远处传来嘈杂动静——兵卒脚步声、喝骂声、孩童尖叫声混成一片。

“官府例行搜查,屋里的人出来!”

“近日可有见过画像上的人?”

“使君……小的不曾见过!”

“搜!”

……

棚户低矮,巷弄窄小,三人同时望去,只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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