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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对簿公堂(1 / 3)

日头刚过辰时,府衙外的鸣冤鼓就被人敲响了。

鼓声沉闷,一下一下,穿透了清晨的薄雾,惊起檐角一群鸽子。

衙门前的空地上,很快围满了人。成都府的百姓最爱看热闹,尤其是商人之间的官司——谁坑了谁,谁欠了谁,谁又黑了谁的钱,这些事比戏文还精彩。

“让让,让让。”几个衙役推开人群,把原告和被告引进去。

萧衍走在前面,陈安和几个护卫跟在身后。他们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既不愤慨也不委屈,就好像只是来衙门办个寻常的手续。

姚掌柜走在后面,身边有一个账房先生,那账房先生瘦得像根竹竿,跟在姚掌柜身后。

围观的人群里,有人小声议论:

“那不是姚记的姚掌柜吗?怎么被人告了?”

“看到那个年轻人没?是王记的少东家,他们的仓库昨晚起火了,烧了几千两的货。”

“那关姚掌柜什么事?”

“这你就不懂了,王记的橘子糖最近可抢手,姚记的生意被抢了不少”

“嘘,别说了,知府大人出来了。”

堂上,文知府已经在公案后坐定。

他四十出头,面皮白净,三缕长须,穿着一身绯色官袍,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轻些。可那双眼睛却不简单,看人时目光如电,仿佛能看穿人心底那点见不得光的东西。

天佑五年的榜眼,在翰林院待了十年,外放地方又十年,什么案子没见过?

“带原告。”他开口,声音不高,却清清楚楚传遍公堂。

萧衍上前,躬身行礼:“草民王九,见过知府大人。”

文知府打量了他一眼。

这个年轻人,穿着素净,举止从容,不像是寻常商户出身。他见过太多商人上堂,要么战战兢兢,要么油嘴滑舌,可眼前这个,既不卑不亢,也没有半分讨好之意,就好像他不是来打官司,只是来走个过场。

“王九,”文知府慢悠悠道,“你状告何人?所为何事?”

萧衍从袖中取出一张状纸,双手呈上。

衙役接过,转呈文知府。

文知府展开状纸,一目十行看完,眉头微微动了动。

“你说昨夜仓库失火,怀疑是有人纵火?”他放下状纸,看着萧衍,“有何证据?”

萧衍回头看了陈安一眼。

陈安上前一步,从怀里掏出一个油纸包,双手捧上。

“大人,这是今早在火场找到的。”他道,“埋在灰烬里,若不是兄弟们清理得仔细,差点就错过了。”

衙役接过油纸包,打开,呈到公案上。

是一串钥匙。

铜制的,一共三把,用一根细麻绳串著。钥匙上沾满了烟灰,却还能看清钥匙柄上刻着一个小小的记号——一个“姚”字。

堂上顿时安静了一瞬。

围观的人群里响起一阵低低的惊呼。

文知府拿起那串钥匙,对着光看了看,又放下,看向姚掌柜。

“姚文盛。”他道。

姚掌柜连忙上前,躬身行礼:“草民在。”

“这串钥匙,你可认得?”

姚掌柜看了一眼那钥匙,脸色微变,但很快就恢复了镇定。

“回大人,”他道,“草民的铺子里,确实有这样的钥匙。但这样的钥匙,满成都府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光凭一个‘姚’字,怎能证明是草民的东西?”

他说得在理。

成都府姓姚的多了去了,姚记糖铺用的钥匙,也确实不是什么稀罕物。

文知府点了点头,看向萧衍:“王九,你可有别的证据?”

萧衍摇了摇头:“回大人,暂时没有。但草民以为,这串钥匙出现在火场,绝非偶然。昨夜起火之前,仓库四周并无异常。起火之时,守夜的老李头看见几个人影翻墙逃走。若只是意外失火,何须有人逃走?”

文知府看向姚掌柜。

姚掌柜连忙道:“大人明鉴!草民与王记确实有些生意上的龃龉,但这都是生意场上的事,草民怎么会干出放火这种勾当?再说了,昨夜草民一直在家中,未曾外出,这事草民的夫人和儿子都可以作证!”

文知府微微颔首,又问萧衍:“你说昨夜有人逃走,可有看清那些人的模样?”

萧衍摇头:“当时火势太大,老李头年迈眼花,只看见几个人影,没看清脸。”

“那可有人证?除了老李头之外,还有谁看见那些人?”

萧衍沉默了一瞬。

围观的人群里,确实有几个昨夜帮着救火的邻居,但他们都只看见火光,没看见人影。翻墙逃走的那几个,选的位置极好,正好是巷子里最暗的那一段。

“暂时没有。”他如实道。

文知府点了点头,目光在两人之间转了转。

“王九,”他道,“你告姚文盛纵火,证据只有这一串钥匙。而这串钥匙,并不能直接证明是姚文盛所有,更不能证明是他指使人放火。按大雍律,这样的证据,不足以定罪。”

萧衍没说话,只是站在那里,面色平静。

姚掌柜心里一松,脸上做出委屈状:“大人明鉴!草民在成都府经商几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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