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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狩猎马鹿【求追读,求推荐】(1 / 2)

“该死!怎么这个时候刮起白毛风?”

李向阳循着马鹿群留下的雪脚印,正一深一浅的,趟在摸过膝盖的雪地上。

天空忽然刮起阵阵白毛风。

所谓的白毛风,其实就是强冷空气与大风裹挟着地面上的积雪,漫天飞舞,所形成的一种强风卷雪灾害天气。

在这种天气下,能见度极低,人畜都极易冻伤。

所以,内蒙牧民对这种天气的态度也是极其讨厌。

不过李向阳仔细想了想,也未必就是坏事。

风雪这一大,很快就掩盖住他们来时的脚印,后面那个牧童他爸也就不会循着脚印追过来。

这应该也是上一世,那个牧童他爸没猎到马鹿的原因了吧!

而现在雪地上的马鹿脚印还踩得很深,只要他走快一点就不会跟丢。

他紧了紧身上的羊皮袄,雷锋帽,又将脚上的牛皮靴也勒紧了些,以防止有雪沫子渗进去。

李向阳预感到接下来,他跟马鹿群之间肯定有一场长一段时间的趟雪追逐,而在这-30多度的低温户外。

保暖这一块绝对不能马虎。

他也做好了,如果发现有个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就立马撤退的打算。

就这样,

李向阳顶着满天呼啸的白毛风,忍着脸上如刀割般的疼痛,在这白茫茫的的大草原上又走了近一个多小时。

不远处,突然出现一大滩黑色物。

由于被白毛风遮挡住视线的原因,虽然离得不远,担就是看不清,

就是知道有一堆黑色物在那。

可以是石头,也可以是猛兽。

“前面雪地上是什么东西……?”

李向阳立马警觉起来,压弹上膛,寻了过去。

走近一看,原来是一滩马鹿粪便。

他也不嫌脏,脱掉手套在雪地上的马鹿粪便翻了起来,感受到粪便里面有丝丝馀温。

顿时心中一喜。

这证明,他现在离马鹿群已经很近了。

他努力压制着心中的亢奋,重新戴上棉手套。从地上捧起积雪轻轻的往身上抹,这样做主要是掩盖自己身上的味道。

马鹿能在这广阔的大草原世世代代留存下来,靠的可不单单是他们庞大的体格!

还有它那极其敏锐的嗅觉跟听觉。

往往一公里外就能察觉到猎人的气息。

而当他们察觉到任何微小的不安气息,便会迅速警觉起来,撒丫子往森林深处奔跑。

可以说是,动物界的“张飞绣花”。

粗中有细,猛而不莽!

等从头到脚都用积雪擦拭一遍过后,李向阳这才提起枪,缓步前行。

又过了20几分钟,就在他脚都快冻麻的时候,在不远处的一个小山坡下传来熟悉的鹿鸣声。

“是马鹿群?”

李向阳亢奋到极点,通身肌肉莫名的颤斗起来,心脏砰砰砰的鼓动着,滚烫的血液流向四肢百骸。

原本趟了一个半小时的积雪,产生的疲惫感也一扫而空。

他知道,

这是体内的肾上腺素在发力了。

握紧手上的钢枪,快速而轻盈的摸到小土坡上。

探着头往土坡下望去。

就见大大小小的,共有20只马鹿。

雄鹿3只,雌鹿12只,幼鹿5只。

李向阳屏气凝神,小心翼翼地拿块石头放在身前当枪架,再将53式步骑枪架好。

雌鹿跟幼鹿都不是他的狩猎目标,他的狩猎目标是那三只带鹿角的雄鹿。

雄鹿不仅体格比雌鹿要大上不少,它身上的鹿角、鹿鞭、鹿皮、鹿血、鹿肉可都是宝贝。

特别是鹿血酒,据说三百年前,68岁的康熙帝之所以还能宠幸年轻嫔妃,就靠喝这鹿血酒了。

前世,

50多岁的李向阳也有幸在牧场那边喝上一小杯鹿血酒,可惜那会他早已孤身一人。

他还清楚记得,

那晚,一个落幕的身影在牧场上狂奔了一夜。

“唉,不提也罢!”

收回思绪。

李向阳将枪口瞄向三只雄马鹿中最大一只,好家伙,估摸着应该有400斤重。

站着有一米三高,两个硕大的鹿角也是极其雄伟。

不过,这么大的马鹿要真被他打中了也拖不回去,等他回去叫人再回来又不一定找得到路了。

况且,

这大草原上的猎人可不只有他一人,还有狡猾凶狠的狼群、嗜血残暴的棕熊或黑瞎子等。

李向阳几乎没有尤豫,立刻将枪口转向另一头体型要小上不少的雄马鹿身上。

马鹿群此时在土坡下躲避风霜,没有察觉到什么危险的话,应该一时半会也不会跑。

李向阳甩甩头,努力平复自己激动的心情,一个优秀的猎人最重要的就是要有足够的耐心。

特别是狩猎这种大型的野生动物,往往它再给你开第一枪的机会。

徜若你第一枪没打中,那你也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猎物以每小时四五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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