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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解除VS继续履行(1 / 2)

五月六号,劳动节返校上课第一天。

沉砚辞刚走到第一教程楼楼下,就发现一楼公告栏前又围了一大群人。

公告栏里面张贴了一份新的通知。

【南江政法大学法学院第十届全国大学生仿真法庭大赛院内预选赛】

赛题: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系同事关系。2012年3月,张某将一套位于南江市青山区的房屋以62万元价格出售给李某,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李某分三期支付购房款,张某在收到全部房款后三十日内协助办理过户登记。合同签订后,李某支付首期房款20万元并实际入住该房屋。后因房价上涨,张某以李某未按期支付第二期房款为由,主张解除合同、要求李某返还房屋并支付占用期间的使用费。李某则主张其已实际履行大部分义务,张某解除合同构成违约,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办理过户。

原告方:主张解除合同

被告方:主张继续履行合同

抽签时间:5月6日下午两点,仿真法庭教室

比赛时间:5月14日下午两点

沉砚辞盯着赛题看了一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合同解除权与继续履行的对抗。

跟他之前研究的民间借贷反担保完全不搭界,出题的人显然是刻意避开了,预选赛嘛,考的是基本功。

但这个题有意思的地方在于被告方要主张继续履行,就必须解决一个内核问题,在房价上涨的背景下,合同约定的价格远低于现行市价,法院会不会以显失公平为由支持原告解除?

2012年的司法实践里,这类案子的裁判尺度相当不统一,有的法院支持解除,有的法院支持继续履行,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彼彼皆是。

但2015年《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里对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方请求解除合同的问题做了明确表态,违约方原则上不享有合同解除权。

更关键的是2019年的《九民纪要》第四十六条,直接确立了违约方起诉解除的严格限制条件。

这些东西现在都还没出来,但他脑子里全有。

“沉砚辞。”

声音从后面传过来。

沉砚辞转过身,看到陆景行带着三个队员从教务办的方向走过来,polo衫今天换成了白色的,星巴克也换了杯型,从中杯升级成了大杯。

“学长。”

陆景行在他面前停下,左手端着咖啡。

“赛题看了?”

“看了。”

陆景行点了点头,歪了一下头打量他。

“小师弟,告诉你一件事……”

他刻意停顿了一下,嘴角露出一个自认为很帅气的笑容。

“今年我还要赢。”

沉砚辞看着他,虽然很想笑但还是憋住了,哥们十五年的庭审经验是你能够挑战得了的?

“那可不行啊学长,去年我没参加,今年我参加了你就别想太多了。”

陆景行的笑容僵住了,帅气的笑容瞬间变成了倭瓜脸,最后什么狠话都没说出来,端着他的大杯星巴克从沉砚辞身边走开了。

下午两点,仿真法庭教室。

六支参赛队伍的代表站成一排,教务办的老师捧着一个纸箱,里面放了六个折叠的纸团,沉砚辞排在第三个,伸手进去摸了一个出来。

打开,上面写着:被告方,对阵第一组(陆景行队)。

秦放凑过来看了一眼,脸色立刻就变了。

“操……被告方?还碰上陆景行?”

韩序站在旁边,扶了一下眼镜没说话。

被告方确实不好打,这个赛题里原告主张解除合同,从现行法律框架来看原告方的论证路径更直观,买方逾期付款,构成根本违约,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解除权成立,教科书翻开都是现成的。

被告方要反驳,就得论证逾期付款不构成根本违约、合同目的仍然可以实现、继续履行不存在障碍,在2012年的裁判环境下,这套论证要自己搭框架。

沉砚辞把纸团折好放进口袋。

心里却很安定。

当天晚上七点,407教室。

窗户朝西,夕阳还没完全落下去,橘红色的光从百叶窗的缝隙里照进来。

沉砚辞站在白板前,手里拿着一支黑色马克笔。

韩序坐在桌子左边,面前摊着赛题材料和一本翻开的《合同法》。苏见微坐在右边,笔记本计算机已经打开。秦放叉着腿坐在最远的那把椅子上,面前什么都没有,双手抱胸,一脸我来了但我也不知道我能干啥的表情。

裴正言靠在门框上,手里端着一杯黑咖啡。

沉砚辞看着裴正言手里的黑咖啡,心里腹诽到,这个点喝黑咖啡不是找死就是装逼,倒要看看你一会儿喝不喝。

看到人基本到齐了,沉砚辞拔开马克笔的笔帽开始在白板上进行分工。

被告方:主张继续履行合同

然后在下面画了四个方框,分别写上名字和分工。

“苏见微,答辩状。”他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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