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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善意第三人(1 / 2)

八月十八日上午八点四十五,国家政法大学第一仿真法庭。

旁听席三百人,座无虚席,过道上还站着一排人,组委会加了两排塑料椅子仍然不够,有几个来晚的学生干脆蹲在最后面,四台dv机分别架在法庭四个角落,组委会今天安排了多机位全程录像。

评委席七个人,跟半决赛的阵容又有点不同了。

贺振邦今天坐在最中间。

贺振邦左手边是bj市高院民二庭庭长,右手边是国家政法大学副校长,再往两边分别是bj仲裁委的仲裁员、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bj律协会长、最高检民事检察厅的一个处长。

这七个人,真够分量啊。

抽签结果出来了,沉砚辞这边是原告方。

许清禾坐在旁听区第一排,手里拿着笔和采访本,膝盖上放着她那台相机,她今天穿了那件白色的衬衫,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地盯着原告席。

沉砚辞在原告席坐下,馀光看了她一眼,她冲他点了一下头。

秦放在旁边整理桌面上的材料,文档夹差点从桌上滑下去,韩序从后面伸手在秦放后背上拍了一巴掌,力气不小,秦放回头瞪了韩序一眼。

苏见微把代理词终版放到沉砚辞面前,沉砚辞没翻,他相信苏见微的能力。

对面被告席上宋谨之已经坐好了,他今天换了一件深灰色的西装外套,面前的材料摆得整整齐齐。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审判长落槌。

开庭。

……

沉砚辞站起来。

“审判长、审判员。”

他没有低头看代理词,也没有看评委席,视线平视前方。

“本案的事实并不复杂,原告李华将自己唯一的房屋过户给被告王强,作为八十万元借款的担保,原告按约分期还清了全部借款本息,还款完成后,原告要求被告协助办理房屋回转登记,被告拒绝,并在此期间将该房屋抵押给银行获取贷款。”

他停顿了一下。

“原告的诉求很简单,钱还完了,把房子还给我。”

全场安静下来。

“审判长,目前我们的法律确实没有关于让与担保的明确规定。”

“让与担保这四个字不在任何一部现行法律条文里,没有定义,没有构成要件,没有法律效果的规定,这是事实,原告方不回避这一点。”

贺振邦的笔停住了,抬头看了沉砚辞一眼。

“但法律没规定,不等于法律不管。”

沉砚辞今天的语速比小组赛和半决赛都要慢一些。

“一个人借了钱,把房子押出去,按时把钱还完了,他有权拿回自己的房子,这不是什么高深的法律概念,不需要引用哪一条哪一款,这是常理,一个连常理都保护不了的法律体系,不配被称为法律。”

法庭里陷入了寂静,旁听区有人轻轻吸了一口气。

……

宋谨之站起来。

他的风格跟沉砚辞完全不同。

“审判长、审判员,被告方首先回应原告方的陈述。”

他推了一下眼镜。

“原告方说的常理,被告方完全理解,借了钱,还了钱,拿回房子,道理上确实说得通,被告方不否认原告已经完成还款,也不否认原被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包含担保目的。”

沉砚辞微微抬了一下眉毛。

这很聪明,宋谨之不在事实层面跟他纠缠,也不在合同性质上做文章,开局就把这两个战场让出去了。

“但本案有一个原告方没有提到的事实。”

宋谨之翻开一页材料。

“涉案房屋已经过户登记在被告名下,被告在持有房屋期间将其抵押给工商银行城北支行,获得贷款四十五万元,银行设立抵押权时,房屋产权登记清淅,权属无争议,银行基于不动产登记簿的公示信息发放贷款、设立抵押,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他的语速一直没有变化。

“银行是善意第三人。”

“原告方说要拿回房子,被告方理解,但房子上面已经有了银行的抵押权,原告要回房子可以,但银行的抵押权怎么办?谁来解决?”

宋谨之看了一眼评委席。

“被告方的立场是,就算法庭认定让与担保关系成立,就算法庭认定原告有权要求返还房屋,这个返还也不能损害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原告可以向被告主张损害赔偿,但不能要求直接回转房屋产权。”

说完他就坐了下来。

沉砚辞心里也暗自称赞,聪明,比预想的还要强。

宋谨之的解法很巧妙,他承认你的道理,但否认你的诉请。你说得对,但你要不回来,最多赔你钱,房子不可能还了。

这一刀砍在诉请上,比砍在事实上可要狠多了。

……

审判长宣布进入质证环节。

秦放站起来,拿起材料。

对面华北政法的质证选手是个短发女生,反应很快,语速也不慢。

原告方先进行质证。

“请被告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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