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千千小说>都市言情>华娱:我靠命骨胜天半子> 第十四章 路过的狗都要看一眼
阅读设置 (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十四章 路过的狗都要看一眼(1 / 2)

第二天中午。

林言下课后走到食堂,正是饭点。

食堂里人声鼎沸,打饭的窗口前排着长队,空气里弥漫着各种菜香混在一起的味道。

他端着餐盘打了一份饭,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刚坐下,他就掏出手机,给孟子意发了条消息:

“到了,靠窗的位置。”

对方秒回了一个“ok”的表情。

然后他点开陈摇的对话框,看到对方刚发来一张照片。

照片里是一份盒饭,剧组主演人员的盒饭配置——

两荤两素,旁边还放着一个橙黄色的耙耙柑。

耙耙柑。

林言看到这个耙耙柑,没绷住笑了。

陈摇特别喜欢吃耙耙柑。

以前在学校的时候,两人每次吃完饭,陈摇都会从包里掏出一个耙耙柑。

然后认认真真地剥开,把白色的橘络一根一根撕干净,再把橙子瓣递到他嘴边。

“你尝尝,这个很甜的。”

第一次的时候,林言还挺感动的。

第二次,觉得她真贴心。

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

到后面,林言真是吃怕了。

有一次他实在忍不住,说了一句:

“摇摇,咱能不能换个水果?比如苹果、香蕉、葡萄什么的都行。”

陈摇当时眨巴着大眼睛,一脸无辜:

“你不喜欢吃耙耙柑吗?我觉得很好吃呀。”

“我喜欢吃,但也不能天天吃啊……”

“那好吧。”

后来陈摇从每天一个变成了两天一个。

林言:“…………”

林言低头打字,回了一句:

“看起来味道不错。”

发完这句,他把手机放到桌上,拿起筷子准备吃饭。

刚夹起一块排骨,对面就坐下来一个人。

孟子意把餐盘往桌上一放,坐下的时候椅子发出“吱呀”一声响。

她今天穿了一件浅紫色的短袖,衬的皮肤很白淅。

头发披着,脸上化着妆,整个人看起来很明艳。

“你最近真的太火了,每次咱俩坐在一起吃饭,路过的狗都要看一眼。”

林言被她逗乐了,差点被呛到:

“你还害羞上了?”

孟子意嘟起嘴巴,皱着眉头,一脸真诚地看着林言:

“哎呀,不是这个意思。”

她的语气忽然软下来,声音放轻了一些,

林言听到这话,筷子顿了一下。

他看着孟子意那张明艳的脸,还有那双写满“我是认真的”的眼睛,心里忽然有点说不上来的感觉。

孟子意这姑娘有个特点。

夸人或者是提供情绪价值的时候特别真诚。

孟子意见他没有接话,也不在纠结,低下头扒了两口饭,忽然想起什么,抬起头说:

“哦,对了,我经纪人给我接了一个戏。”

孟子意前段时间被贾士恺给签下了。

这个经纪人在圈里人脉很广,之前做过不少大戏的制片。

林言嚼着饭,含混地问道:

“什么戏?”

“叫《武神赵子龙》。”

孟子意放下筷子,表情认真起来,

“女主是个韩国人,叫林玧儿,男主是林梗新。我在里面演个配角,是女主的丫鬟。”

林言挑了挑眉,语气带着调侃:

“你演丫鬟?”

他上下打量了一下孟子意那张明艳的脸,笑了起来,

“你这种浓颜系的长相演丫鬟,女主的压力应该不小吧。

观众一看,这丫鬟比小姐还好看,那到底是小姐选角失败还是丫鬟选角太成功?”

孟子意听到林言夸自己漂亮,脸上带着得意的笑容,还要装着一副谦虚的样子:

“哎呀,那也没办法,谁让我天生丽质。”

她说完,还故意撩了一下头发,又做出一副“老娘就是这么美”的表情。

林言看她这幅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样子,笑着摇了摇头。

两人边吃边聊,一顿饭吃了将近半个小时。

吃完饭,林言看了一眼时间。

十二点二十。

从这里到甘微的公司,打车大概二十分钟。

时间刚好。

“我下午有点事,先走了。”

林言端起餐盘,站起来。

孟子意也吃完了,跟着站起来,两人一起去还了餐盘。

走出食堂的时候,阳光很大。

孟子意站在台阶上,伸手挡了挡阳光,侧头看着林言:

“晚上还回来吃饭吗?”

“不一定,看聊到几点。”

“行吧,那你路上慢点。”

林言点了点头,转身往校门口走去。

走了几步,他回头看了一眼。

孟子意还站在食堂门口的台阶上,浅紫色的短袖在阳光下显得格外鲜亮。

她冲他挥了挥手,然后转身往宿舍楼方向走了。

林言收回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