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是偷偷对黄健和奢比尸下诅咒:“伤我之人!愿你们行走时,大地生出倒刺刺穿其足。愿你们饮水时,水流化作锈蚀的刀锋割喉。愿你们安眠时,千万只亡者的手撕扯梦境。愿你们求救时,喉咙里爬出沙与蛆虫。”
黄健并指成剑,隔空点向诅咒之神的眉心:“我是妖,不是人!”
奢比尸也探爪成钩,抓向诅咒之神的后心:“我是尸!”
“噗!噗!”
剑气洞穿诅咒之神的头颅,射向奢比尸。
奢比尸也捏爆了诅咒之神的心脏,继续抓向黄健。
两人再次打成一片。
只在原地留下一具孤零零的残破尸体,证明刚刚的小插曲。
诅咒神格缓缓飘浮出来。
精卫眼尖,化为一道流光疾射而来。
可是从战团中飙出的剑气比它更快。不仅斩碎了神格,还险些连同精卫一起劈成两半。
“啊!”
精卫发出一声惊恐的尖叫,连连后退。
虎鹿羊交换了一下眼神,不动声色地向远处退去。
他们很强,可是再强也不愿碰上疯子。
在他们眼里,黄健和奢比尸的战斗完全是莫名其妙。
粗鲁,野蛮。
毫无章法和美感可言。
就在这时,一声沙哑的尸吼响彻天地:“尸山血海!”
大地仿佛出现了脉搏般的律动,空气也变得粘稠起来。甜腻的气息瞬间朝四面八方铺开。
地面龟裂。
从裂缝中喷涌出暗红色的雾气。
有某种力量将成千上万具枯骨从地底托举出来。那些被尸气吸引来的僵尸也像发了疯一样冲入红雾。
大量魔教徒和沼泽魔兽被红雾吞没了。
但凡被红雾笼罩的生物都血肉消融。化为肉泥朝着同一个方向汇聚。
最后融合成一具身高五米的血肉怪物。
腥臭无比。
如同长着辣条皮肤的牛蛙。
黄健看得眉头狂跳:“尼玛!这是现场搞出一具血尸?太恶心了吧?”
血尸,是黑毛僵尸的下一阶段。
已经诞生最初的灵智了。
毒性猛烈,迅捷难缠,刀枪难伤。
正常来讲,即使把八字全阴的人活埋在养尸地,再布上聚阴阵。也要孕育千年才能成为血尸。
奢比尸用上千生灵的性命,鼓捣出的是一次性消耗品。
如果黄健转身就跑,这具血尸就算是浪费了。
但黄健压根就没有逃跑的打算。
要知道,血尸之上是铜甲尸。铜甲尸之上是金甲尸。
金甲尸的实力已经可以横压一域了。但是和不化骨相比,就像小猪崽和天蓬元帅的差距。
血尸对黄健造成的最大伤害,就是看上去太恶心了。
还会蹭一身烂肉。
黄健啐了一口带电的唾沫,翻手取出大宝剑:“行啊!玩埋汰是吧?”
奢比尸的情绪一直很稳定。但是在大宝剑亮相的那一刻,终于淡定不起来了。
那是绝对的阶级压制。
黄健浑身萦绕着赤色雷芒。一手抓着大宝剑的脚踝,一手提着它的腰带。露出一个阳光帅气的笑脸。
“血尸确实很恶心。但是它应该怕电吧?正好,我有一剑,名为……惊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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