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秋雨一场寒,十场秋雨要穿棉。
赵弘毅不记得这是第几场秋雨。
但早上走出卧房,确实感觉到温度明显降低。
“今天有点冷,你试试这件毛衣。”董佳慧把手里的毛衣递过去。
毛衣是灰色的,圆领。
上面没有什么花纹,看起来格外简洁。
从一些细节之处来看,处理的明显有些粗糙。
懂行的人打眼一瞧,就能知道这是新手织出来的。
赵弘毅接过毛衣看了看,笑着问道:“你给我织的?”
“不是。”董佳慧摇头否认道:“我姐给你织的,前两天才刚织好。”
“她跟我说,等哪天要是冷了,就让我拿出来给你。”
赵弘毅闻言,眼中划过一抹诧异!
随即,他想到前段时间,确实撞见孟静雅在织什么东西。
当时他开玩笑问:是不是在给宝贝女儿织小帽子或者小袜子?
孟静雅的回答是:随便织着玩的。
董佳慧说道:“你应该也感觉到了,我姐就是刀子嘴豆腐心。”
“她嘴比谁都硬,但心比谁都软。”
“你不在家的时候,她经常跟我说,我们姐妹两个命好,遇到了你。”
“不然的话,这年头,谁也不可能养两张嘴在家,好吃好喝的对待。”
“这些话,我姐肯定说不出来,只能我替她说了。”
顿了顿,又道:“你可别跟我姐说,我把她说的话告诉你了。”
“我姐什么脾气你知道,你要是说了,她不可能承认说过。”
“而且,估计得好几天都不搭理咱俩。”
赵弘毅笑着答应道:“我肯定不说。”
言毕,进到卧房,把毛衣给换上。
赵弘毅拽了拽毛衣的下摆,然后,又抬了两下胳膊。
再然后
看着腋窝下方瞬间出现的缺口,赵弘毅忍俊不禁。
他就知道,不能抱太大希望。
当然,心中的愉悦却是并不会因此减少。
对于他来说,这件“粗制滥造”的毛衣,意义远远大过实际。
毕竟孟静雅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出身在资本家庭里的大小姐,能够亲手给他织一件毛衣。
这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
赵弘毅担心毛衣变毛线,小心翼翼的把毛衣脱下来。
然后,走到床边。
孟静雅闭着眼睛,躺在床上。
暖色的阳光,照在她的侧边的脸颊上,仿佛带上一层光晕。
睡颜美到让人舍不得眨眼!
赵弘毅趴上炕,先在他额头上吻了吻。
然后,又在那微微隆起的腹部连吻数下,这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孟静雅其实早就醒了,但懒得睁眼。
毕竟昨晚确实睡的很晚,这会儿还没清醒。
至于赵弘毅的这种行为,她也懒得制止。
反正这种事,某人天天都会做。
最开始的时候,她还会口头警告,然后翻身趴下睡觉。
可时间一长,就习惯成自然了。
几分钟后。
孟静雅坐起身来,打了个长长的哈欠。
她扯了扯布拉吉的裙摆,接着当场愣住。
这件布拉吉,她偶尔会当成睡裙来穿。
不过,这并非重点。
重点是,想要亲到她的肚子,就必须掀开她的裙子。
不对!
这也不是重点。
重点是,她依稀记得,好像还听到一声用鼻子深吸气的声音。
想到某种可能,孟静雅霎时间红温!
这个可恶的坏家伙!
啊啊啊啊啊!
九龙煤矿。
副厂长办公室。
赵弘毅前脚刚进办公室,后脚李鑫炎便领着几个人过来挂窗帘。
单就这份办事效率来说,堪称无可挑剔!
“赵副厂长,我这有包茶叶你尝尝。”李鑫炎拿出一个报纸叠成的小包裹,一边拆开,一边说道:“这茶叶是新茶,我朋友他爷爷自己种的茶树,自己炒的茶叶。”
“要是赵副厂长觉得味道还行,我下回多给我朋友要点。”
送茶叶,这是李鑫炎自己总结出来讨好领导的一套方法。
对于喜欢喝茶的人来说,茶叶属于生活必备品。
经常喝茶的都知道,这属于是一条“不归路”。
一旦喝茶成为习惯,虽然不至于喝不了白水。
但,如果改成主喝白水,就会觉得寡淡无味。
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李鑫炎知道,赵弘毅有喝茶的习惯。
这种情况下送茶叶,赵弘毅只要喝茶,总会能想到送茶的他。
这也算是一种变相的刷存在感的方法。
眼下,赵弘毅手脖子上戴的表是他送的,茶杯里泡的茶也是他送的。
这要是有好事不想着他,那简直就是狼心狗肺!
当然,这话他也只是敢在心里想想。
真说出来,那是万万没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