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了一口。
等陈阳洗漱完,陶红梅已经把床铺好了。
“红梅。”
“嗯?”
“明天陪我去个地方。”
“去哪儿啊?”陶红梅好奇地问。
陈阳先没说去哪里,而是从兜里掏出一个用手帕包着的小东西,递到她面前。
“你先看看这个。”
陶红梅疑惑地打开手帕,看到里面静静地躺着一块精致小巧的女士手表。
手表的表盘是圆形的,白色的底,金色的指针和刻度。表带是棕色的牛皮,看起来既秀气又上档次。
“这是……给我的?”陶红梅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手表在这个年代,可是“三大件”之一,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金贵得很。她长这么大,还从没想过自己能拥有一块手表。
“当然是给你的。”陈阳拉起她的手,亲手把手表给她戴上:“喜欢吗?”
“喜欢。”陶红梅看着手腕上的表,心里又惊又喜。
但又觉得太贵重了:“阳子,这太贵了,你还是把它送给珍珠吧。”
陈阳握住她的手,认真地看着她:“我已经送她衣服了,这手表是专门给我媳妇买的。”
又是“媳妇”两个字。
陶红梅的心,一下子就软了。
一块手表一百多,一件衣服才十几块。
虽然陶红梅不在意物质,但物质有时候也能衡量一个女人在男人心里的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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