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点不一样的。
恶趣味开始冒头。
既然是“征文”,面向全国作家。
那他卡文出手,总不能就写个规规矩矩、平平无奇的侦探故事吧?
那多没意思。
要写,就写个能让人印象深刻的。
最好是那种,看完之后,拍案叫绝,然后反应过来,想骂娘的。
对,就是那种,“卧槽,还能这样?”的感觉。
林墨的嘴角,不自觉地上扬。
一个名字,从记忆宫殿的某个角落,跳了出来。
《罗杰疑案》。
也是叙述性诡计的鼻祖级作品。
第一次看的人,会觉得,哦,标准的本格推理嘛。
案件发生,侦探出场,调查线索,询问嫌疑人,最后揭露真相。
平平无奇。
但等到最后一页,真相揭晓的那一刻。
所有读者,都会愣住。
然后,脑子里“轰”的一声。
“什么?!”
“是他?!”
“不,是她?!”
“等等!”
“我操!作者你骗我?!”
那种被从头到尾“欺骗”,却又合情合理、颠覆认知的感觉,简直是推理小说阅读体验的巅峰。
尤其是对第一次接触这种诡计的读者,杀伤力ax。
想想就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