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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熟水与腌笃鲜(二)(3 / 3)

那块排骨!"一向不拘泥于俗礼的宋理理率先朝着锅中伸出了木筷。她话音还未落,一块颤颤巍巍,被炖得软烂脱骨的排骨便被她飞速夹起,送入了自己口中。

薄薄的一小片筋膜原本将骨与肉亲密相连,而眼下炖足了功夫,只需轻轻一咬一吮,那一小片的筋膜便迅速弹开,肥瘦相间,同时富含油脂与胶质感的一整块排骨肉就这样脱落下来,大小刚好够吃上满满一囗。很快她便发现,腌笃鲜里的排骨和此前祝云早做过的楂曲小排骨以及烧烤中的烤排骨吃起来很不一样。

丰腴饱满的排骨肉没有过多的佐料相辅助,但却完美地吸收了火腿的咸鲜和春笋的香甜,而这便足够激发它本身的香味。每嚼一口,宋理理都能感觉到醇香的汤汁从口口中溢出来,滋味着实令人感到无比惊艳。

李二相比其余几人,口味偏重一点,故而他选择了先尝火腿。火腿被切成四四方方的大号骰子块,夹起一个从侧面一看,便能清晰地看见红白相间的一层层纹理,它在腌笃鲜中,承担着“腌”这个字,故而责任重大,可谓是奠定了整个汤头的基调。

比起软烂的排骨,它更弹牙,更有嚼头,咸而不腻,吃起来口感更为丰富。“这火腿,竞比昨日卤素锅里的那个做饭还要好吃。"李二给自己单独盛了一小碗辣椒酱,甩开膀子搭配着火腿和排骨一道吃下。而其实这道腌笃鲜真正的精髓,其实藏在李邺的筷子中间。春笋本就滑脆,且自带一股独属于春天的清甜,而此时经过一番文火慢炖,便又同时浸入了一些火腿的咸香和排骨的油脂香,如此吸收了满锅精华的春笋,此时吃起来与肉相比自然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了。而作为这一桌的"主厨兼老吃家",祝云早则先不慌不忙地给自己盛了一碗奶白色的汤。

如果说火腿是首要、排骨是点睛、春笋是精髓,那么这一锅汤便可以称之为腌笃鲜的灵魂所在。

汤一入口,便给人以一种极为直观的醇香浓郁之感,在舌尖被汤头包裹的那一瞬间,祝云早就知道自己没有白等一冬天。它不像清汤那样寡淡,也不像浓油赤酱那般黏腻,而是一种温柔且顺滑的醇厚感。

此刻细细品来,便会发觉隐藏在其中的火腿、排骨以及春笋的味道,浓缩了所有食材精华的汤底让人不由自主地发出一声充满满足的喟叹。祝云早喝完一大口汤后便夹起了一个形状可爱的百叶结。此刻它变得颤巍巍、沉甸甸,每一处褶皱都吸满了汤汁,豆制品本身的香气便也在这样的浸润之下再度更上一层楼。随着祝云早一口咬下,隐藏在其中的鲜掉眉毛的汤汁便一股脑地喷涌出来,吃起来着实酣畅痛快。

祝云早边吃边抬起头问道:“听说时下桃花镇正在举办桃花节,明日是否要一同去看看?”

“去!“宋理理只潦草地答了这一个字。

她此时显然根本顾不上多说,而是同一截截排骨陷入了长久的“鏖战",随着手边的排骨骨棒逐渐增多,她的额角也逐渐攒珠成汗,吃上这一顿,保管不必再担心春天会染上风寒。

李二将汤汁浇在米饭上,大口扒拉两下,而后方道:“我今日在镇子里打听了一番,说是明日白天会在桃花庵里举办祭拜桃花仙的活动,附近十里八乡的人都会来此祈福或是求姻缘,咱们若是不急着赶路,可以一同过去沾沾喜气。”祝云早点点头,灵巧地翻动舌头将一整块排骨骨头吐出,“或许我们明天可以早点过去看一看,说不定还能试试兜售汤饮子。”李邺问道:“不知他们这里的人祭拜桃花仙具体是如何祭拜,有没有什么忌讳。”

李二如实回答:“这个我在给小癸买花灯的时候也同那老板问了一嘴,据说没什么忌讳,只需带些贡品,到桃花庵里祭拜一番即可。不过这位桃花仙是位主司姻缘的神明,若是有缘之人明日前去,便会收到她的指点。”宋理理惊奇道:“真有这么神?会不会是骗人的啊?”李二笑道:“真假倒是不知道,但店家说心心诚则灵,他们这里的人都相信。”

李邺淡笑不语,想起了此前去到云溪时,自己给自己卜得那一卦,只觉所谓心诚则灵真是玄之又玄。

祝云早倒是也对姻缘一事不怎么感兴趣,她只一心盘算着能否借明日的机会大显身手,趁机赚上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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